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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代办

发布:2022-07-21 22:17,更新:2022-07-21 22:17

1.《四川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【规范性文件】第五条:申请使用许可证的组织和个人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 1.使用的实验动物及相关产品必须来自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的单位,质量合格; 2.实验动物饲育环境、设施、用品等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; 3.有经过专业培训的实验动物饲养和动物实验人员; 4.具有健全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; 5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 2.《四川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【规范性文件】第六条:申请实验动物生产或使用许可证的组织和个人,在申请时必须提交下列申请材料: 1.单位申请文件; 2.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申请书或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申请书; 3.设施建筑平面图; 4.主要仪器设备清单; 5.组织机构、人员组成及人员的上岗培训证书; 6.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; 7.省级以上实验动物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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